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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
渝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
关于贯彻落实《重庆市
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》的通知
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:
按照区委十届五次全委会以大开放促进渝中大发展、倾力打造“内陆香港”精神,结合发展楼宇经济要求,为加快商务楼宇档次提升,改善商务楼宇办公投资环境,提高商务楼宇入驻企业满意度,塑造良好渝中对外开放形象,现就贯彻落实《重庆市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目标明确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站在打造“内陆香港”的高度,统一思想,振奋精神,将贯彻落实《标准》列为今明两年工作重点,要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,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抓,并就《标准》涉及的内容逐项对照,层层落到实处,逐步推进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服务达标工作。
二、加强宣传,组织培训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刊物、墙报、条幅等多种形式,将贯彻落实《标准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,要结合《标准》,制定企业内部相关管理制度、标准和规程等,并就《标准》涉及的内容组织各部门员工定期培训,提高企业整体服务水平。
三、创优争先,交流学习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创建活动,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,增加投入,创新思维,保持活力,抓管理、创效益,推行品质考核,又好又快地提高商务楼宇物业服务。
四、协调配合,强化考核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,结合我区《商务楼宇更新改造扶持试行办法》,大力引导业主推进对商务楼宇硬件的提档升级,切实改造好消防和智能化设施设备,从整体上提升我区商务楼宇品质。有关部门将对各企业贯彻落实《标准》的相关工作定期检查考核,并引入竞争机制,为创建“总部基地”和“示范物业管理区域”创造条件;对工作推委、不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责令整改,同时进入企业诚信档案,向社会公示,直至淘汰出局。
附:重庆市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