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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
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《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(试行)和渝中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,根据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本人的申请,经街道办事处初步调查和评议,渝中区廉租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,现将申请享受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“双困”家庭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期十五日。请广大居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公正、准确地反映申请人家庭的情况,若对下列申请人家庭的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渝中区廉租办和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反映,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对调查落实后不符合条件的,将按规定予以清退。
公示时间:二○一○年元月二十一日至二○一○年二月六日
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“双困”家庭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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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号 |
被保障人姓名 |
户口地址 |
同住家庭人数 |
家庭住房 使用面积M2 |
人均住房 使用面积M2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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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徐永福 |
渝铁村17号附9号 |
3 |
无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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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梁金兰 |
蔡家石堡13号1-10 |
2 |
无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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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李和平 |
天官府2号附1号 |
1 |
无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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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张泽友 |
厚池街23号3-2 |
3 |
无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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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张强 |
体心堂8号5单元4-2 |
4 |
无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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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渝中区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63848034 |